各位考生请注意!厦门市2020年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通知!为了让大家及时了解相关内容,医学在线边肖整理官方通知,分享如下:
为做好我市2020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省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闽卫人发明电〔2021〕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一、申报对象
二级及以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各填报机构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内,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进行填报,没有上一级空缺岗位的不能填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报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花名册》一份(请用EXCEL制表,电子版发至305122652@qq.com)。
2.《基层单位岗位职数使用审核表》一份。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基层官员申报书:一式两份。
(2)申报基层副高级官员:1份。
2、 《申报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表(基层系列)》
基层官员宣言:四十份。
(2)基层副高人员申报:一式两份。
3.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5.报考医师(护士)师(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批准文件(或资格证书)和聘用文件(或任职证书)复印件1份。
7.《任期内工作日和工作量证明》一份。
8.任期内每年《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各一份。
9.《基层申报人员提交专题报告简明情况表》,每份须附5份病历或专题报告材料。
基层官员宣言:八份。
(2)基层副高人员申报:1份,同时将5份病历和专题报告电子版(WORD文档)扫描上传至“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系统”。
所有申请晋升高级职位的人都应该参加商务面试。请从任职期间的年度病历或专题报告中选择5份能够代表个人业务和工作能力水平的病历或专题报告参加面试。提交的病历和专题报告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病历或专题报告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10.任职期间每年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证明复印件1份。
由原省人事厅和原省卫生厅联合颁发的统一《福建省继续教育证书(医药类)》,由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或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员根据学分要求审核核实。
11.基层医疗机构申报医(医、护、技)专业技术时,提交《福建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登记表》原件1份。
12、属于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应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3、转化卫生专业技术的,必须提交在新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2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2.申请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副主任医师(医、护、技)资格后,仍在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的;
取得医疗(药学、护理、技术)师、初级卫生系列副主任医师资格后,仍在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3.申报专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见《基层高级卫生专业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一览表》(附件8)中的划分并提供相应材料。
4.申请初级卫生保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申请本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可按相应的奖励办法申请职称评审。具体应用和评估条件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激励措施评审条件说明》(附件11)。
(二)准备申请材料的设备
体要求1、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简明情况表》应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单位应注明推荐意见“以上填报内容经审核属实,并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且未存在违纪违法等延迟申报问题,同意其申报”,方可申报。
2、各种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除提交面试的专题报告材料)。为简化申报环节,本次申报正高的材料中除《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简明情况表》、《基层申报人员提交专题报告简明情况表》、5篇病案或专题报告材料、学分材料、论文等需提供纸质材料,其他申报材料通过“http://220.160.52.169:9010”平台“2020年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预报名电子材料报送”通道报送,通过平台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原件拍照或扫描。
3、统一使用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袋封面(见附件9),袋面上的专业栏填写必须准确完整。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另外装袋(袋面请按附件10粘贴)。
4、申报人员任职年限和申报工作业绩等所有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请相关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责任自负。报送地址: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思明区镇海路37号505)。咨询电话:2136936。
四、申报材料时间安排
(一)申报基层正高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
(二)申报基层副高
1、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2、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各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审核后不符合要求的,经审核部门反馈并一次性告知,补充报送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凡弄虚作假的,按《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公开与监督的暂行办法》(闽职改字〔1989〕144号)相关规定处理。
相关附件:
附件1:2020年度申报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基层系列)
附件2:基层单位岗位职数使用审核表
附件3: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4:申报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表(基层系列)
附件5:任期内工作日和工作量证明
附件6:基层申报人员提交专题报告简明情况表
附件7: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面试人员提交的病案或专题报告的具体要求
附件8:基层高级卫生专业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一览表
附件9: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袋封面
附件10: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教育材料袋封面
附件11: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激励措施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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