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医疗在线排序的详细信息如下: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审受理
(1)高级职称。2021年,市人力社保局设立中小学高级、副高级教师评委会,中等职业学校高级、副高级教师评委会,实验技术高级、副高级教师评委会,卫生技术副高级教师评委会,基层卫生技术高级、副高级教师评委会,工程技术副高级教师评委会,农业技术副高级教师评委会,基层农业技术高级、副高级教师评委会, 经济学副高级教师、新型高级职业农民负责相关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2)中级职称。各中级职称评委会的组成单位应组成相应的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2021年市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
(3)初级职称。县市(含市级开发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初级职称管理权限设立初级职称评委会,负责初级职称相关系列的评审工作。2021年市级行业部门(单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3。
二、时间安排
(一)我市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的高级职称材料申报时间见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高级职称材料的申报时间和要求,按照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级职称评委会组织单位原则上在11月中旬完成评审工作。鉴定会召开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应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汇总材料于11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初级职称评委会组织单位原则上应在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流程做好评审工作,下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审核备案并发放电子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我市各级职称评审人员均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 . 73 . 253 . 23933609000/RSRC)开展评审工作,按照业务流程做好备案管理,全面推行电子证书制度。申请人应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
(二)单位组织推荐应坚持“六公示”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连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附件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附件7)、《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实名登记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表》(下载路径: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共服务-个人网上服务大厅-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实名登记及继续教育学时-打印下载专项技术申报登记表)一并提交。
(3)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系列评价标准要求的,可按相应的职业资格直接申报较高职称。
(4)专业技术信息
(一)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请材料,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查实弄虚作假,“取消申请晋升资格”按《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知〔1994〕9号)有关规定执行;骗取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计部门予以取消,已聘任(任命)职务的,由聘任(任命)单位领导予以解聘(撤销);自核实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或警告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省政府令第第314条),被记录为失信信息。对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申请财政资金等方面,将给予一定的限制和惩戒。
(二)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根据《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知〔1994〕9号)有关规定“对责任组织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等纪律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得晋升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
(4)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潍坊市2021年职称评审办法》
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勇于承担推荐责任,积极履行审核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纠正评审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五)职称申报评审收费应严格按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收费项目。
违反上述纪律要求被查处的或执行纪律要求不力的,处理结果或相关情况将采取不同形式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附件: |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
2.2021年度市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 | |
3.2021年度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 | |
4.2021年度市级高级职称评审各系列上报时间 | |
5.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 |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 | |
7.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 |
附件1
附件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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