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医疗在线排序的详细信息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函〔2021〕16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评审条件及要求
(一)社会化资格评估报考条件:按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执行。
(二)副高卫生基层认定资格条件:按省人社厅《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2015〕153号)和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2016〕398号)执行。
(三)申报评估工作要求:按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函〔2021〕161号)执行。
二、推荐申报和材料审核
(一)各区(县)、市直单位成立的预审工作组(附件1)按要求加强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填写《铜仁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自查表》(附件3)。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社区部门统一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字,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请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未按要求公示并签署承诺书的申请人和单位,不予受理申请材料。
(二)各区(县)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各区(县)人社部门统一出具委托书,考核申报材料委托书和一线人员用包装袋上注明“基层认定”、“申请破格”、“一线人员或援鄂人员”等字样,由区(县)卫健局统一提交。市级申请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社局。
(三)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疗队员记功奖励决定》相关人员名单和各市州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人员倾斜政策按《关于开展贵州省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钱函〔2020〕104号)执行。申报材料包装袋标有“一线人员或湖北援疆人员”字样。
(4)提交材料需提供《贵州省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名册》及Excel电子文档(钱函[2021]161号附件10)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日期:2021年10月8日、9日、11日、12日。申请材料应严格按要求装订,未按要求装订并按时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仲裁庭。
四、其他事项
(1)收费:继续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食字[1998]196号)的有关规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取350元。我市副高级职务资格评审费统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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