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人员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城市基层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5分,农村卫生单位合格标准为50分。城市基层卫生单位和农村卫生单位成绩低于60分的,当年人事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二、各市、省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随本通知一并下发。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查询成绩。
三、请各市、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标准和成绩查询方式;同时,尽快整理考试合格人员的评价材料。请组织申报人员以个人申报的形式认真录入并形成word文档。市级或省级单位汇总的电子版及申报材料于2012年9月28日前报送省卫生厅职称办公室(省疾控中心745室)。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