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成绩标准的函》(晋人社厅发〔2019〕1189号)精神,现将2019年高级、初级医疗卫生职称专业考试成绩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
1.合格标准为:57分。
2.异常标准为:69分
3.全科医学、儿科、急诊医学合格标准为:52分。
二、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
1.资格标准是:
县级:56分
乡镇(社区)级:55分
2.全科医学、儿科和急诊医学的合格标准是:
县级:51分
乡镇(社区)级:50分
三、成绩查询
实行自主评价的单位负责查询本单位人员成绩,各市负责查询本市初级卫生保健副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成绩。其他人员成绩可在山西省卫健委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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