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啦!医学全在线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
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9年开始,我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提前一年进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9号),2022年只安排1个批次高级职称人机对话考试。为更好地开展我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排,2023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22年7月2—3日进行。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职办〔2022〕1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1.符合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愿报考,不在广西境内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年以上的也可报考。
2.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在2023年申报职称时(拟定为6月份)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0〕3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桂卫人发〔2017〕46号)《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国际发〔201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8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执行。
受聘工作年限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下列人员可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
1.具有民族医执业类别资格申报民族医高级职称的。
2.援外医疗队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申报高级职称的;2021年的援外医疗队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回国1年半内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一级职称的,可免专业能力考试一次。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二、考试内容、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申报者应具备的与其申报资格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考试专业
考试专业为115个(详见附件1)。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有关规定及卫生系列职称改革有关政策,除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外,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报考专业与执业范围及申报评审的专业应当一致或相近,因考生个人选择考试科目错误而无法参加后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打印《2023年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表》(附件3),并持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市卫健委医学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5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4月21日—5月23日。各单位收集本单位报名人员的材料,安排1名人员根据时间安排尽量错峰到医考中心统一进行确认。具体为:
(1)4月21、22日:民营医疗机构。
(2)4月24日至29日:市直医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