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医学全在线整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2 ) 154号)、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卫函) 2022 ) 318号)精神,开展全市2022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卫生管理专业)考核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评审标准。 申报审批2022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皖卫人秘(2022 ) 153号)执行。 2022年新增卫生管理评审专业,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农村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是指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 城市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是指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农村和城镇基层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除符合原工作年限外,还应当从事相应的农村和城镇工作3年以上,有工作登记要求的专业人员应当提供近3年的农村和城镇登记记录。
(二)理论考试。 申请晋升卫生系列副高级技术资格者,必须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含2021年理论考试成绩2年有效人员)。 试点期间,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百医驻村”和“千医下乡”任务人员和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可以免试。
(三)支援基层。 城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的医生在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任期内应当继续在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半年或累计一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达到服务时间的不予申报。 受援单位、扶持时间、主要业绩等相关信息应当在受援单位和受援单位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任期审查。 在职以来,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级的,扣除考核有基本合格等级的年度,计算累计任职年限; 年度考核不合格等级别的,当年不得申报,任期也相应顺延。 护士定期考核结果不是晋升护理专业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二、注意事项
(一)上网申报。 2022年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者名单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2022年参评条件的申报人于10月27日-11月2日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3358117.68.7.4833608001/#/log in ),首页(个人输入信息必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正式提交不修改或更换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规范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申报系统内未输入审核材料者不得参加审核。
申报人应按报名考试时的等级要求提交考核资料,除病案外,其他资料均上传电子版; 经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提取的病案和无法上传的成果作为代表作上报,按顺序整理,其他电子版资料原件由申报人本人备查。 对篇幅较大难以上传的实绩资料,可以另行提交纸质资料。 管理机关和评审委员会有权提取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二)考核与招聘相结合。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皖办发(2008 ) 17号)精神,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定的岗位职数框架内开展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构成比例逐级上岗各部门应当按照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数量和现有空缺岗位数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统一报送市人事局。 其中抗疫一线人员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 ) 23号)文件执行,通过绿色通道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时间计算。 申报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聘用年限、学历(学位)证及执业资格登记的时间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至2022年9月30日,此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等不能成为2022年审查的有效材料。
(四)破例申报。 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首次审核后,统一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方可参加审核。
(五)打破四唯。 为贯彻《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1〕51号)的要求,打破只论文、只学历、只奖项、只帽子等倾向,如申报人在2022年晋升时不能按照现有标准文件提交论文,则提交其他成果代表作关于2022年成果代表作的初步要求见附件
1,新的评审标准正在制定中。(六)病案抽取。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的病案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于11月中旬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所有与病案相关的原始资料或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抽取时只认可住院号;门诊病历抽取只认可门诊号,并附门诊缴费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等材料。申报人员必须按公布内容提交材料参与评审,不得更换。
(七)材料报送。请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于11月7日前完成“2022年宿州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系统”中审核工作,并上报委托函扫描件,附《2022年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EXCEL格式),发送到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邮箱:szwjrskj@163.com。并于11月19日前将经各县区人社局审核的考试合格人员(含2021年理论考试合格成绩2年有效的人员)和符合免考条件人员的评审纸质材料、《2021年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我委人事科教科(银河一路530号421室),联系电话:0557-3022412。
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申报材料审核报送工作,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逾期不报视同放弃。申报材料审核报送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收费标准为评审费300元/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事关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专家审核推荐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证件逐项核实,查验真实性,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出,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如用人单位发生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用人单位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三)严格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申报人员如有问题请与各县区卫生健康委或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部门联系。
咨询电话:0557-3022412(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0557-3021623(市人社局专技科)
监督举报:0557-3066790(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2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附件2:2022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一览表
附件3:宿州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附件4:2022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
附件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直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单位公示证明
附件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7: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附件8:2022年度宿州市卫生系列副高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
以上“宿州市2022年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由医学全在线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动态及政策通知请关注医学全在线卫生高级职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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