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程序及有关工作要求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全在线整理如下:
申报推荐程序及有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推荐程序
委所属和联系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等程序提交申报材料。州市所属(辖)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推荐程序,由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提交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提交材料。其他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并经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省级主管部门(中央驻滇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至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指派有关单位高推委审核推荐。
委所属无高推委的单位,其他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驻滇部队)向省卫生健康委提交委托评审函的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工作要求
1.压实审核责任。申报人员要对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所上传的工作量及其他相关材料须经单位材料提供部门审核(该部门负责人签署姓名、审核意见和审核日期),并加盖该部门及人事职改部门公章。用人单位及各级审核推荐部门须对申报人员申报条件、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申报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须经各州市或委所属单位的高推委推荐(可平台外运转),参会评委推荐同意票达2/3以上者方可提交省级平台,并将高推委推荐意见上传申报评审系统。
3.落实双公示制度。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进修学习、基层服务、一线工作证明、工作量及有关业绩成果材料等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复核,拟同意提交到评委会评审的人员名单,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4.同一年度内申报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含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报送评审材料或申报评审两个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人员完成系统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有关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各高推单位统一报送。评审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评审表将返还各单位存档,未通过人员不予返还。
2.申报推荐情况报告(纸质文件一份,由各高推单位报送)。内容包括:申报推荐人数、各专业组人数、诚信申报核查情况和意见建议等,并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3.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6)。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2月4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人事处)。地址:昆明市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附楼5单元402办公室。
了解更多:云南省关于开展2022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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