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师承指导老师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章 出师考核
第六条 出师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在医疗机构中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第八条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
(二)连续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含)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且临床带教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能够保证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每名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一条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
采取理论学习、跟师学习的形式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为主,辅以学习中医经典理论著作等。中医经典理论学习采取自学研修与参加各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在3年跟师学习中的临床实践应不少于450个工作日。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跟师学习的,应补齐学习时间后再申请出师考核。
第十二条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内容。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内容要求,在3年的跟师学习中应掌握传统医学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如: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常见急症针灸技术应用等中医临床技术,中医基本理论知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中医经典理论著作(《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
第十三条 出师考核内容。
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大纲及办法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出师考核的命题和组卷工作,制定出师考核考务管理制度,受理申请参加出师考核人员的报名并具体组织实施出师考核工作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第十四条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填写初审意见。
第十五条 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含)以上的证明;
(六)经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七)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出具的临床实践考勤情况证明;
(八)其他。
第十六条 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告。
第十八条 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详情请查看: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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