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中医发〔2017〕2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直各中医药单位:
现将《2017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市(地)、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7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为主题,以实施中医药法和全面落实全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主线,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在健康龙江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一、统筹推进中医药工作
(一)推动实施《中医药法》。结合我省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开展《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活动,举办《中医药法》培训班。组织专家对《中医药法》进行深入研究,修订《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总体安排,推进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中医类别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考试改革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黑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国务院《中医药战略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制定我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颁布实施。
(三)贯彻落实《健康龙江2030规划》各项任务。认真研究《健康龙江2030规划》与中医药有关的各项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继续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选好切入点,促进中医药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内容。
二、推进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
(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公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引导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和共享,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落实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的政策要求,参与制定试点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中医技术方案,探索慢病中医诊疗服务管理模式。
(二)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中医医院参与综合改革,落实差别化的中医药政策措施,构建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开展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强化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培育医改典型,总结并推广相关经验。
三、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委托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指导中心(黑龙江省中医医院)深入基层开展项目指导评估工作。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逐步扩大覆盖面。
(二)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深化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建设,完成“十二五”国家中医重点专科验收,启动“十三五”国家临床重点培育专科(中医专业)建设,积极培育、创建国家中医专病区域诊疗中心。积极培育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进一步提升市、县级中医医院临床诊疗能力。根据国家要求,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使用管理规范,继续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抽查。按照中医医院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三)推动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协作体系建设。依托国家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选择优势病种,建立起以三甲中医医院为核心,以地市级中医医院为示范推广基地,以县级中医医院为承接工作站的中医重大疑难疾病防治协作体系。不断完善专科、专病的诊疗方案,引进、推广国内外新技术,加强对基层中医医院的专科诊疗骨干的培训,加强对基层中医医院的指导,努力提升基层中医医院对重大疑难病的诊疗水平,促进重大疑难病城乡中医药诊疗服务的均等化。
(四)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启动新一轮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继续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二级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活动”和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中医医院工作。加强中医医院医疗质量控制,重点做好中药饮片质控和中医病案首页质控工作。加强中医护理质量监测中心建设,组织开展全省护理质量督导评估工作,检查中医护理方案执行情况和中医优质护理开展情况。
四、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不断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支撑体系
(一)继续推进“南病北治,北药南用”工作。开展“南病北治,北药南用”药食同源产品研究,研发承载养生保健功能,突出我省地域特色的旅游产品和适老产品。加强中医医院药膳服务能力的建设,带动区域食疗、药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丰富“南病北治,北药南用”服务内容。组建“南病北治,北药南用”产业联盟,吸收医药、旅游、养老、中医等行业机构参加,进一步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二)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省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中药材种植产业协会、中药材流通产业协会等NGO机构的作用,指导其制定服务标准,推广服务质量与诚信认证,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行业自律与政府有效管理相结合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机制。
(三)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发展。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继续加强治未病体系建设,提高治未病服务能力。发挥公立中医医院在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治未病服务平台建设;举办中医治未病理论及适宜技术培训,培养和提高中医治未病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制定特定人群中医治未病调理方案,探索中医药特色社区健康管理模式。
(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实施《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试点。
(五)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探索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中医疗养康复养生,文化传播等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积极培育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
(六)开展中药材产业扶贫工作。推进我省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结合国家《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加强技术帮扶,发展贫困县中药材种植产业,畅通流通渠道,增加当地居民收入,拓展脱贫手段。
(七)加强中医药康复能力建设。在全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45个二级中医医院中建设50个康复重点专科和5个康复中心,全面提升我省中医药康复能力。
五、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一)继续做好学术传承工作。做好我省全国老中医药专家经验继承工作指导教师经验整理总结。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名老中医工作室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系统研究龙江医派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同时积极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的适宜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在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
(二)加强中医药研究机构建设。重点加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的科研条件建设,使之成为全省中医药研发中心。注重发挥设在我省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的作用,加强国家重点研究室和实验室的建设,构建中医药科技新平台,促进中医药规范化和标准化研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中药企业合资合作建立股份制研究机构,促进医、药、产、学、研紧密结合。
(三)做好中药资源普查总结工作。对全省40试点县市组织专家及进行省级验收,组织技术骨干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逐级整理汇总、按国家局要求以县为单位上交药材样品,腊叶标本、种子实物、数据库数据及影音资料。完成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全面分析40个试点县(市)、区中药资源种类、分布、蕴藏量、资源变化趋势、传统知识、市场调查、栽培及野生情况、收购量、允收量、质量等中药资源本底资料,提出黑龙江省中药资源管理、保护及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完成黑龙江省《中国中药资源大典》(地方卷)和黑龙江省中药材图谱等相关书籍的编写 。
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高级中医药人才培养。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启动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举办中医医院职业化管理高级研修班,开展中医药管理干部治理能力培训,开展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和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举办第三期中医药行业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同时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做好国医大师和国家级名中医的推荐工作。
(二)继续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国家局制定的《关于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加强中医临床思维培养的指导意见》,不断优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养,根据国家要求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学位衔接工作。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养。继续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相,加强在职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
七、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素养促进行动
(一)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着力打造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普及平台,制作形式多样的精品节目、科普作品,全方位普及中医药知识。结合健康龙江行动,深入推进中医药知识“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巡讲,扩大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覆盖面,不断提升我省居民中医药素养,开展2017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
(二)依托省中医药学会开设龙江中医药微信平台。将之打造成为一个传达政策信息、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介名医、名科、名院的综合性移动互联网平台。
八、加强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
(一)加强中医药涉外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机构和重点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与中医医院合作,成立国际医疗部或外宾服务部,为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多样化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吸引海外留学生来华接受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
(二)鼓励全省中医药机构和学术团体,特别是世中联依托我省中医药机构建立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学术、文化交流。
��来华接受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
(二)鼓励全省中医药机构和学术团体,特别是世中联依托我省中医药机构建立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学术、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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