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六批老中医药专家继承工作填报师承志愿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7〕125号)要求,按照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委员会评议等程序,现已确定本市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六批师承”)指导老师名单(附件1)。按照拟遴选继承人与候选人1:1.5的原则,经初步遴选,确定本市六批师承继承人候选名单(附件2)。现将继承人填报师承志愿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与指导老师专业对口、达成双向选择意愿的原则,如实填报《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推荐申报。
二、原则上每位指导老师选配2名继承人,且其中外单位继承人不少于1名。
三、若申请人未能落实导师,请于8月2日后关注“上海中医药门户网站”(www.shtcm.gov.cn)有关师承调剂相关通知,并进行再次填报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四、本轮已落实导师的继承人,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7月31日17:00前送至或寄到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507室,电子版发送至shzyyglc@163.com。
五、中药及相关专业继承人遴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3117938、23117935。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附件:
1.上海市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名单.xls
2.上海市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候选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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