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8〕18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是开展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程序进行遴选,并做好选拔考试准备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本次申报实行不限额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人选积极报名。纳入国家和我省的2014、2015、2018年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不参加本次遴选工作。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19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纸质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初审后,于10月8日前报省中医药局科教处审核,同时将个人电子照片发送至gdszyyjkjc001@126.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二、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于2018年10月13日组织我省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选拔考试,并根据国家要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上报培养对象人选。
三、本次考务工作委托省中医药科技发展交流中心承办,有关考务费用从《关于印发2018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医药人才培养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8〕5号)有关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中列支。考试分笔试和实践考试,考场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校区综合教学楼204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号)。
联系人:杨玉梅,电话:020-83709275,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省中医药局科教处205室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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