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荐
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教师及继承人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委直(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学术传承创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优化中医药队伍素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健康龙江2030规划(2016-2030)))和《黑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省计划开展省级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在省级名中医中分批遴选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教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为其配备学术经验继承人,开展为期三年的继承带教工作。通过此项工作,挖掘整理保护省级名中医学术经验、培养高级临床人才。并视工作情况,分期分批为指导教师建立学术传承工作室;做为今后遴选、增补全国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教师的必要条件;学术经验继承人在跟师期满出师后,可以优先参评省级名中医和青年名中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指导教师和继承人遴选条件
(一)指导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能够自觉遵守医德规范和执业规范,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黑龙江省一至五批名中医(含第三批省级中青年名中医),且未担任国家级第六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3.年满50周岁(196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时间截止点下同),从事中医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5年,目前仍在临床工作,且每周临床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4.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在中医临床、教育教学、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5.身体健康,坚持临床(实践),能够保证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带教时间,保证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二)继承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能够自觉遵守医德规范和执业规范,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含8月31日)。
3.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和研究名中医学术经验并勇于创新。
4.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受聘担任主治医师职称满3年。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可优先遴选。少数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医工作满12年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可作为继承人的遴选对象。
6.从事中医临床专业工作累计满8年;或西医院校毕业生,从事医疗专业工作时间累计满8年,其中从事中西医结合工作或中医工作满4年者(在职西医脱产学习中医或中医临床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其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7.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8.不担任院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9.未参加过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优秀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等国家高级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指导老师的遴选。经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申请,如实填写《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附件2),并确定继承人后,由所在单位负责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推荐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择优确定首批50名指导老师人选。
(二)继承人的遴选。按照每名指导老师选配2名继承人的要求,釆取本人申请、指导老师同意、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按照与指导老师专业对口的原则,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如实填报《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附件
3),由继承人所在单位推荐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人员对继承人进行资格审核。
(三)指导教师选择的继承人必须与指导教师处于同一地区,能完成跟师学习工作,且其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在县级以下(含县级)医疗机构中执业。
(四)本次推荐工作,省直各单位由各单位直接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各地市由市(行署)卫计委组织实施。2018年8月25日前,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单位按名额分配表(附件1)将《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各3份,《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1份,报送我局科教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wstzykjc@163.com。相关表格可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hljhfpc.gov.cn)下载。
联系人:黄文静 曲峰
联系电话:0451—85971101 0451-85971122
电子邮箱:wstzykjc@163.com
(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差额评选后,对拟入选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审核后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启动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
附件:1.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名额分配表
2.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
3.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
4.第一批全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继承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下载】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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