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8〕5号)的要求,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项目分类
(一)项目申报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
(二)项目分类为年度项目和备案项目。年度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在2019年度内执行;备案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19年度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
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各申报单位填写《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2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二)备案申请单位填写《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一式2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申报表》、《备案表》及《汇总表》纸质版由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审查,汇总。
四、其他要求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应鼓励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在建设周期内的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必须申报一个以上的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五、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 系 人:孙博强
联系电话:028-86522897
(二)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冬梅 康敏
联系电话:028-86203241
电子邮箱:sczyyfz@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号楼605室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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