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医疗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详见湘卫科教发[2011]2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在全市组织开展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的对象为三级医院内设置的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急诊科、皮肤性病科、神经内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等18个相关专科。暂不受理其他专科和非三级医疗机构的申报。
二、申报条件
应当具备《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和《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所在医院对照相关认定条件和标准,对申报对象进行评估论证;
(二)所在医院根据评估情况,向省卫生厅提交申报认定的书面报告和《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申请表》,书面报告需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培训基地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再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并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发文确认。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在4月25日前将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市卫生局科教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张雪
联系电话:28682179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株洲市卫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