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督导时间
8月中旬我厅印发督导工作通知,9月份各市组织自查,10月我厅组织省级现场督导。
三、督导步骤和方式
(一)自查阶段:各市按照要求,在9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实际在培人员情况调查表报送我厅科教处。
(二)省级督导阶段
我厅将组织人员现场督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基本程序如下:
1.听取汇报:分别听取市、县卫生局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全科医生岗位/转岗培训工作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2.实地评估。抽查有关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医院1-2所。
①查阅资料:按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查阅核对相关文件和管理资料、学员手册等档案资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具体要求另发)。
②考察培训机构:检查培训场地、设备设施等。
③召开座谈会:分别召开管理人员、师资和学员座谈会。
3.结果反馈:督导结束,向市卫生局口头反馈督导初步意见www.lindalemus.com。督导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组提交督导情况文字报告。卫生厅将根据督导结果进行通报。
五、相关工作要求
1.此次督导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办公室等单位具体实施。
2.请各市及广德、宿松县高度重视,实事求是,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及时提交自查报告及有关表格。
3.各地在上报自查报告的同时,要报送2010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总结;要对所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0年以来在省级计划外招录培训学员情况进行小结,一并上报。
4.我厅将对各地报送实际在培人员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作为参加结业考核考试资格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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