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安徽省全科医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督导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74号),认真落实我省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医改项目,经研究,我厅于近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现将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按照方案内容,认真组织自查,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调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厅科教处。
联系电话:0551-2998071(周先文);2998072(朱传波)
电子信箱:ahwstkjc@163.com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910室
邮编:230002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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