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培训基地在网上录取住院医师时应当填入认定的培训年限,并将2012年10月首次招录的住院医师的培训年限在网上进行补登记。我处将对住院医师培训年限认定情况进行调研,对培训基地无故不认可住院医师临床实践经历的(特别是能够提供详细临床轮转材料者)给与批评并要求重新认定培训年限。
联系人及电话:
(一)招收及录取政策咨询: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83970721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83970028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10-82093057
附件: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