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通知
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委会的决议,现将2013年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3年开考两次。以第一次考核为主,第二次考核为补考性质。第一次考核时间定于5-6月份;第二次考核(补考)时间定于10月-11月份。
二、考核对象
1.2010年招录的在培住院医师;2011年招录的培训时间为2年的具有临床医学博士或硕士学历的在培住院医师;2012年招录的培训时间为1年的具有临床医学博士学历的在培住院医师;2012年结业综合考核未通过的在培住院医师。
2.参加第二次考核的对象主要为第一次结业综合考核未能通过的住院医师,或因产假等原因影响出勤时间不能参加第一次考核的住院医师。
3.凡报考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核,基本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的相关要求。
三、考核方式
1.2013年结业综合考核采用客观结构式临床考核(OSCE)的方式,分为临床思维考核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基本设立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例分析、临床操作、综合知识、心电图及X线摄片结果判读(口腔颌面影像结果判读)六个考站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2.报考的住院医师应先参加第一阶段考核(综合知识、心电图及X线摄片结果判读/口腔颌面影像结果判读)两个考站的考核,两站考核均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其它四站)的考核。
3.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以各学科的《考核要求》为依据。3月1日起登录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可下载各学科《考核要求》。
四、成绩评定
考核成绩只设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结果。每个考站独立计分,满分以100分计。每站均通过合格分数线(60分)者视为结业综合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