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院,机关有关部、处及有关教学医院:
根据我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将于今年9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学科:
临床医学:
内科学(心血管、消化、呼吸、肾脏、血液、内分泌、传染、风湿)、外科学(普外、骨科、泌尿、胸外、心外、神外、烧伤、成形、儿外、运医)、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眼科学、麻醉学、耳鼻咽喉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超声、核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精神卫生学、病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中医学(中医、针灸)、中西医结合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肿瘤学(内、外、放疗)、重症医学。
口腔临床医学:
口腔专科医院:口腔内科(牙体牙髓、牙周、口腔黏膜、口腔预防、儿童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颌面影像、口腔综合。
综合医院:口腔综合。
二、考核对象:
(一)2011年及以前取得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完成了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2012年取得北京市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博士毕业生(非八年制),完成了住院总医师培训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病例、病种数及各项手术操作达标的住院医师。
(三)外单位调入的主治医师,在本院从事临床工作满一年,需确认主治医师任职资格者。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专业理论、专业外语)于9月1日(星期日)在医学部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临床思维、临床技能)待笔试成绩通过后在医学部及各医院进行。各学科组负责组织本学科的统一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待各学科组确定后,由医学部继续教育处通知各医院主管部门,同时在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网页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