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经评审认定的培训基地应严格按照核定的培训规模接收住院医师,并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要求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培训基地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要求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条件。对在申请、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评审专家组可即时终止评审。
第十五条 省卫生厅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定期对培训基地及培训专科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培训工作规范、质量优良、有创新特色的培训专科给予表彰。对未按照培训标准实施培训、不能保证培训质量、基地组织管理混乱的培训专科,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无法在限期内改正的,取消其培训专科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