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基地的认定和管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三、培训对象及招录
(一)培训对象是指拟在本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地区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参照执行。
(二)培训对象的招录渠道为通过用人单位委托或直接面向社会招录。以用人单位委托培训为主,直接面向社会招录为辅。
(三)培训对象招录根据“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进行。培训基地依据核定的培训规模在每年6月底前上报年度招录计划,经各级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毕教委办公室”)逐级审核后上报至省毕教委办公室,省毕教委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公布全省各培训基地招录计划。培训对象根据公布的招录计划和所能选择的培训基地范围填报所选择的培训基地志愿,各培训基地根据志愿先后录取相应的培训对象,各级毕教委办公室根据本区域内培训资源和培训需求逐级统筹调配安置未被基地录取的培训对象,对区域内缺乏的培训学科或区域内无法调剂的培训对象向上级毕教委办公室提出调剂申请进行调剂。
(四)招录工作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各培训基地将录取对象上报到当地毕教委办公室并逐级上报到省毕教委办公室备案,培训对象于当年9月份进入培训基地实施培训。
四、培训实施
(一)培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提高培训对象的临床诊疗能力为重点,使其在职业态度、知识和技能方面得到全方位的实践培训,能独立处理本专科常见疾病、多发病的合格临床医师。
1.职业道德:进行职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的教育和培训,树立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观念。
2.专业理论知识: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3.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操作技能和综合处置能力。
4.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能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二)培训方法:以临床实践技能培训为重点,主要采取相关临床科室实践轮转的方式,对住院医师进行带教和指导。专业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集中授课为辅。
(三)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在培训基地带教医师指导下,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11版)》要求,完成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任务,以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循证医学、医学伦理、临床科研、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等公共科目知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