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三年连续性的培训方式,培训基地、选送单位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终止、中断培训对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各项培训考核任务。如有违反,可视其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顺延培训甚至终止培训等相应处理。
(七)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住院医师培训招录、基地认定与评估、培训实施、质量评估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七、其他
(一)本细则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二)中医类别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将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定。
(三)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