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要求(康复科)
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沪卫科教[2010]5号)、《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沪卫科教[2010]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康复科)》为依据制定康复科结业综合考核要求。本考核要求作为康复科专家命题及住院医师应考的基本依据。
一、考核内容
1.掌握内容:占总分的80%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1)培训细则中要求掌握的临床基本理论和知识;
(2)病种:培训细则中要求掌握的学习病种;
(3)技能:培训细则中要求掌握的基本技能。
2.熟悉和了解内容:占总分的15%。
(1)培训细则中要求熟悉和了解的临床基本理论和知识;
(2)病种:培训细则中要求熟悉和了解的学习病种;
(3)技能:培训细则中要求熟悉和了解的临床技能。
3.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占总分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