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生局、新区社发局,各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树立以临床技能训练为重点的住院医师培养目标,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科教[2013]16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住院医师(不含中医类别)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阶段性的临床技能考核,评价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状况,了解他们的临床知识技能应用能力,检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际效果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评估各培训基地的临床带教质量,从而进一步增强管理部门对住院医师临床技能培养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住院参培人员加强临床技能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正确引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报考条件
参加考核的考生应具各以下条件:
(1)按照江苏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细则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临床实践和临床能力训练。
(2)通过2013年度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的阶段理论统考,成绩合格。
(3)2012年通过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的阶段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但未参加当年临床技能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
三、考核专业
第一阶段: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西医)、全科医学(中医)。
第二阶段: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肾脏内科、风湿免疫科、神经内科、感染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烧伤整形科、泌尿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诊断科、核医学科、精神科、儿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