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分制考核细则
为贯彻《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法》,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要求,对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实行学分制考核。
一、学分制考核标准
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每年最低通过学分为100学分。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5年培训,最低通过学分为500学分,其中第一阶段培训(第一年至第三年)最低通过学分为300学分,第二阶段培训(第四年至第五年)最低通过学分为200学分。大学专科毕业生经过7年培训,最低通过学分为700学分,其中第一阶段培训(第一年至第四年)最低通过学分为400学分,第二阶段培训(第五年至第七年)最低通过学分为300学分。
二、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
按优、良、中、差四级进行评定。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事业心,服务规范。
3、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分配。
4、遵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不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5、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互助、虚心好学、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临床实践
每年最低通过学分为80学分。
1、临床工作时间:每年30学分。
住院医师在参加规范化培训期间必须保证足够的出勤时间,除国家法定假日及规定脱产学习外,每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者可取得30学分,病、事假超过15天者,当年不能取得学分,培训时间顺延。
女同志在参加培训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休一次产假。
2、临床工作能力:每年最低通过学分为5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