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方案
根据《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和培训实效,保障2013年结业考核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结业考核的原则与目标
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省级统筹、市级联动原则。
目标:实现全省“四统一”目标,即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考核大纲、统一考核要求、统一考核形式。
二、结业考核对象
(一)自2011年进入我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年限为两年的住院医师,包括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二)自2012年进入我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年限为一年的住院医师;
(三)2012年参加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的住院医师。
上述对象必须符合:
1、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内容的培训;
2、培训过程考核合格;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三、结业考核学科
考核学科18个,分别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小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含助理全科)。
四、结业考核的形式与内容
临床技能考核采用多站式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根据我省各学科培训标准对临床技能掌握的要求,开展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病例分析、技能操作(包括基本技能操作和专科技能操作)、病历书写等5站式临床技能考核,其中“辅助检查结果判读”提前至结业笔试阶段一并考核;“病历书写”采用现场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一份病历考核打分。具体见《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结业考核方案》(附件1)和《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结业考核要求》(附件2)。附件2由于版面较大,采用电子版式发放,在“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下载。
五、结业考核的组织
结业考核由省毕教委统一组织,市毕教委联动实施。
结业笔试由省毕教委统一命题、组卷和阅卷等。各市毕教委、有关高等院校负责所辖区域培训学员的考试报名、审核、考场设置以及考试考务工作。
临床技能考核由省毕教委拟定临床技能结业考核方案和考核要求,并开展考官培训及考务巡考工作。各市毕教委、有关高等院校负责所辖区域考官和考核基地遴选,考场设置与安排,按照临床技能考核要求组织实施区域内临床技能考核工作。考核基地要求和考官选派要求,具体见《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基地要求》(附件3)和《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考官选派条件和主要职责》(附件4)。
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单位的结业考核由浙江大学医学院组织实施。
六、结业考核时间安排
结业笔试于2013年11月举行,结业技能考核于2013年12月举行,具体考试日期将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