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我省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录取工作已顺利开展,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吉林省2013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员拟录取工作
各培训基地要做好报考学员的拟录取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学员后,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学员招录的拟录取工作(操作步骤:登录规培管理平台—点击报名招录—招录操作,在“操作栏”点击拟录取—提交),8月13日前将拟录取学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拟录取培训专科)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省毕教办进行确认。
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培训暨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的签订工作
(一)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文件要求,各培训基地要和录取的社会化学员签订《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培训暨劳动合同》,明确培训基地和培训学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培训基地与培训学员约定的其他福利待遇及需要说明的问题要在合同第三十三条内予以明确记录;与已录取的单位人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福利待遇及培训相关内容。
(二)合同或协议一式两份,培训基地和培训学员各持一份,各培训基地要在9月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做好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学员的培训年限减免工作
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博士学位学员可以申请减免相应的培训年限。培训基地要依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要求组织相应的临床能力测评,在8月23日前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减免年限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上报省毕教办审核确定。各培训基地将测评的相关材料及学员上交申请减免年限的辅助材料保存好。
四、做好学员的轮转安排工作
各培训基地要在9月1日前按照《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的要求,完成2013级学员的轮转安排工作,轮转计划从2013年9月1日开始安排。
同时,暂未开设感染科或开设感染科无病床的培训基地,将需要在感染科进行轮转的学员名单及轮转计划(电子版和纸质版)于9月1日前报送省毕教办,由省毕教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关学员进入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和长春市传染病医院进行培训。
五、做好已录取学员的入院和入科教育
各培训基地要对进入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进行入院教育,各培训专科要进行入科教育,其内容应包括医院/科室重点介绍、培训要求及管理、相关劳动纪律、值班制度、学术活动安排、病历书写、HIS系统使用、医保注意事项等内容。 各培训基地要在9月1日前完成培训学员的入院教育,保存好有关资料,以便基地复审时审验。
六、做好《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的发放工作
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的要求,每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必须按时填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各培训基地必须按照《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须妥善保管,作为培训学员参加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培训基地在培训开始前将《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发放到每位学员手中。《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由培训基地统一保管。
《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手册》由培训基地负责购买。
七、其他事宜
(一)2013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培训时间从2013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
(二)各培训基地要充分利用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综合管理平台,做好各项信息的录入及维护工作。
(三)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按时报送材料。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厅科教处:庞超 18686438851
省毕教办: 刘冬 13944116911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办公楼)3楼316室。
附件:吉林省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减免年限学员信息汇总表
2013年7月22日
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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