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小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等18个普通专科,以及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五、新增申报的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分为单位自评申报、形式审查、实地评审、审议认定四个阶段。
六、新增申报的评审等级认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基地具备培训住院(或全科)医师资格,不合格的基地应根据评审结果重新制定基地建设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待建设完成后再申请。
七、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此次评审工作委托海南省医师协会统一组织。
(二)“培训专科”指通过评审具备该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的临床科室。“培训基地”是指经过评审具有一个及以上培训专科的医院。
(三)复审未通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或基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培训基地认定办法、基地细则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培训标准细则等文件联系厅科教处获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相关文件联系厅中医处获取。
(四)复审和新增申报工作的实地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新增培训基地和专科申报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填写《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申报表》、《海南省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等材料。
现有各培训基地要结合本次复审内容认真自查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不超过3000字)。
请于2013年8月20日前将以上新增申报、复审自查材料报送至海南省医师协会(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大楼6楼;邮编:570311;ysxh202@163.com),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联系人:宋桂芝,省医师协会,68622667,68625031(传真);
程亮,省卫生厅科教处,65388351;
张连帅,省卫生厅中医处,65388337。
附件:
1.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3.2011年海南省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科评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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