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和方式
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上述全部书面申请材料统一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间为:9月10日-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其中:
9月10日审核委托培训人员中来自区县和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三级医院的报名者;
9月11日审核委托培训人员中来自三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报名者;
9月12日审核自主培训人员和未通过审核需补充材料的委托培训人员。
2.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7号(血液中心院内三号楼1楼大厅)
3.提交材料:
前述书面申请材料的(1)-(4)项的复印件需交至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并不予退还。其中,报名者为委托培训人员且其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就业单位统一报送;其他委托培训人员由区县卫生局统一报送。报名者为自主培训人员的,由本人直接报送,各项材料除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于现场退还)。
(三)录取
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录取阶段。录取工作由培训基地组织进行。具体程序为:
1.培训基地应在通过现场审核的报名者范围内,按以上要求对报名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者的学历、资历、临床实践经历等基本情况,按照《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认定其临床实践经历并组织安排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将培训年限初步认定的情况于录取前告知拟录取的报名者,留存已录取的报名者的申请表和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接受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复核,并在申请表和招录网站上注明认定的培训年限。
2.培训基地根据报名者的情况,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各志愿按照以下时间顺序分批进行: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2013年9月13日-9月18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2013年9月22日-9月25日
第三志愿录取时间:2013年9月26日-9月30日
第四志愿录取时间:2013年10月8日-10月10日
第五志愿录取时间:2013年10月8日-10月10日
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2日对同意调剂且未被录取的委托培训报名者和同意调剂至全科医学科且未被录取的自主培训报名者予以调剂,并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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