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关于做好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整改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五、六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依照《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卫生厅于6月3日至20日组织相关专家通过书面评审、听取汇报及现场审核等程序对各申报基地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基地医院的20个基地(详见附表)基本达标,暂不予认定。请各基地医院依照《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认真整改,整改期限为半年,达到标准后可向自治区卫生厅规培办提请复审。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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