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疗设备:
(1)培训基地基本设备:
设 备 名 称 |
数 量(≥) |
心电图机 |
1台 |
3台 | |
2台 | |
1台 | |
1个/监护床 |
(2)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配备设备:
设 备 名 称 |
数 量(≥台) |
脑电图机 |
1 |
呼吸机、心肺脑复苏等急救设备 |
备 |
4.相关科室或实验室:
门诊部、急诊科、影像科、病理科、检验科。
综合实验室:肺功能室、血检室、胃肠功能实验室、内分泌功能检查室。
相关科室的条件应满足儿内科住院医师培养目标的要求。
5. 医疗工作量:
(1)学员管床数8~10张,年诊治住院病人数≥150人次,所收治的病例和病种数应达到儿科住院医师培养细则所规定的最低标准。
(2)在门诊工作期间,平均每日接诊30名以上患儿。
(3)在急诊工作工作期间,日接诊病儿≥15人次。
6.医疗质量:
(1)诊断符合率:80%。
(2)治愈率:60%~70%。
(3)并发症发生率:≤10%。
二、儿科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1.人员配备:
(1)带教导师与学员人数比例应达到1∶2。
(2)科室内主任、副主任与主治医师人数比例达到1∶2∶4。
2.带教导师条件
儿科医师培训基地所配备的带教导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儿内科专业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10年。能指导住院医师“三基”训练,培养住院医师的临床思维、专业外语、科研意识、人际沟通等综合能力。其中博士、硕士学位者达20%以上,主任、副主任医师人数达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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