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科医师培训基地细则
皮肤科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是开展皮肤科医师培养工作的科室,培训基地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皮肤科医师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住院医师培养标准--皮肤科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基地细则。
一、皮肤科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1.医院级别:设有皮肤病与性病科门诊及病房的三级甲等医院。
2.科室规模
(1) 总床位数≥10张。
(2)病房年收治病人数≥150人次。
(3)日均门诊量≥ 150人次。
(4)急诊:设急诊一线、二线值班,负责本专业急诊、急会诊。
(5)门诊条件:总面积≥170平方米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患者候诊和宣教区≥50平方米,
诊室≥5间,示教室≥20平方米,专用治疗室和化验室≥3间。
3. 诊疗疾病范围
(1)常规检查的种类及例数
检 查 项 目 名 称 |
月检查例数(≥例) |
性病病原体及血清学检查 |
100 |
真菌镜检及培养 |
100 |
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
50 |
免疫学检验 |
20 |
斑贴试验等变应原检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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