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学检验科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1.人员配备
(1)带教导师与学员人数比例应为1∶2。
(2)培养训基地内医师组成:最低要求本科学历以上,63岁以下,有检验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人。科室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检验专业主任医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在暂无这两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单位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可由检验专业研究员/主任技师替代),在临床检验各专业学科至少有1名检验专业副主任医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1名(在暂无这两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单位,可由检验专业副研究员/副主任技师替代)。在暂无主治医师的单位,可由检验专业助理研究员/主管技师替代主治医师,
2.带教导师条件:
带教导师的资历应是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检验专业(医师型)本科毕业的主治医师(暂时无主治医师的可由助理研究员或主管技师替代),在检验科工作6年以上,有熟练的专业技术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有参加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和/或医学检验专业3年以上的教学经历,能独立承担部分理论或实验课教学任务,并且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指导住院医师进行一定的科研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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