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新疆自治区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自治区各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
为全面开展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各医院申请,卫生厅于6月3日至20日组织相关专家,依照《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通过书面评审、听取汇报及现场审核等程序对各申报基地进行了评审。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卫生厅研究决定,认定24家医院为自治区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详见附件)。请各基地医院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保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和效果。
附件:自治区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名单
2013年9月14日
更多住院医师规范化考试信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