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3年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考核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省卫生厅制订了结业考试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
通过结业考试考核,考察住院医师在培训过程中对有关理论学习和基本实践技能操作的掌握程度,检验培训效果。
二、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10月19日9:00-11:00
技能考核时间:11月1日—11月3日
三、地点
考试考核由省毕教办统一组织,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理论知识考试
考试内容为《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各培训专科要求掌握的病种诊疗基础知识及基本规范(即培训标准中“基本要求”项目下所列的病种病例)。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卷为选择题,试题量为100题,满分100分。考生须使用2B铅笔进行涂卡。
(二)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按照培训专科性质分为内科系统(内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全科医学科、肿瘤科)、外科系统(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和临床病理科。
技能操作考核按照OSCE考试模式进行,共分三部分。包括病例分析及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影像片、心电图和检验报告)、接诊病人(问诊、体格检查和病历书写)以及技能操作。
五、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考试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隋殿军 吉林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刘中正 吉林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海洋 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
成 员:刘宇赤 吉林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
高占东 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处长
张 力 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主任
(二)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对符合结业考试考核条件学员的《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逐一进行检查,并对其填写的实际内容进行抽查核实。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三)经过省毕教办审核的学员,可于10月16日起到所在培训基地领取结业考试考核准考证,考生凭借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
(四)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时间考试,统一阅卷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通过理论知识考试的学员方可参加技能操作考核。省毕教办于10月22日前公布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学员名单及考试成绩。
(五)技能操作考核
省毕教办于10月25日前将技能考核学员名单发送至有关考点,考点根据考核学员名单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临床技能考核具体要求》(附件1)合理安排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和流程,并在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上公布考试安排,同时准备技能考核备品,通知技能考核考官,培训技能考核考官,统筹安排考官工作,做好技能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考生凭借结业考试考核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结业技能考核,各技能考核考点根据考生名单逐一核对考生信息,组织考核。技能考核标准为《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手册》规定的内容,评分标准依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技能考核参考评分表》。
技能考核结束后,各技能考核考点整理考核材料,填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于11月7日前报送省毕教办。同时,将有关考核材料进行存档,以备审验。
(六)省毕教办于11月12日前对结业考试考核合格学员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卫生部备案。
(七)省毕教办对通过结业考试考核并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学员发放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员可于11月25日起到所在培训基地领取。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学员,在两年内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填写《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领表》,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审核后予以发放。
六、其他事宜
(一)省卫生厅纪检监察室对我省结业考试考核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当年通过理论知识考试者成绩可保留1年。
(三)对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违纪的学员,取消其考试考核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培训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1、省卫生厅: 庞 超 0431—88905846
2、省毕教办: 刘 冬 0431—85619676
(二)省毕教办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医院管理处316室。
(三)省毕教办邮箱:jlgmec@163.com。
附件:
吉林省卫生厅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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