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卫科教发〔201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医.学全在.线提供.、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要的临床医师队伍,现就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进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策,健全体系,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我国医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牵头、多方参与,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稳妥推进医.学全在.线提供.、逐步完善,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坚持统一标准、突出实践、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和实际诊疗能力。
(三)工作进程。到2015年,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逐步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四)制度内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完成医学院校教育之后,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对招收对象、培训模式、培训招收、培训基地、培训内容和考核认证等方面的政策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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