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补助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卫科教[2013]275号
凤台县、各区卫生局,各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社区实践基地: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全科医学服务能力与水平,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3年中央补助淮南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县、区卫生局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辖区学员安排好工作,于2014年1月7日前到各培训基地报到参培。各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社区实践基地要落实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并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培训计划、帐号、开户银行与单位以及参培学员的身份证号、执业(助理)医师证号报我局科教科。
淮南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24日
2013年中央补助淮南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西部地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根据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卫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医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全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使其达到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进而全面提高我市基层全科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实现“十二五”全科医生规划配置目标奠定基础。
(二)年度目标:根据省厅下达任务,结合我市全科医生配置目标任务和全科医生制度实施要求,2013年项目安排我市培训人数为10名。通过加强基层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使学员树立全科医学思想和服务理念,熟悉全科医学服务模式,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技术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胜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学团队骨干的岗位要求。
二、项目内容
(一)培训对象
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选拔10名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轮转和基层基地实践三个部分,主要依据卫生部制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卫办科教发〔2010〕210号),并参照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5月正式出版的“卫生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划教材”组织培训。
理论培训由各基地统一组织,省卫生厅将安排短期强化培训。培训按照卫生部培训大纲和规划教材要求进行,同时增加基本药物制度等基层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内容。各基地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培训需求的师资队伍,也可根据需要邀请省级师资参与理论教学。
临床轮转根据培训大纲,结合受训人员培训要求,确定4-6个专业科室进行轮转培训,其中,内科4个月(必修)、急诊急救3个月(必修),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精神科等共3个月(选修)。
基层实践培训应注重提高学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探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见习基地的建设。
(三)培训时间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时间为一年,包括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轮转10个月和基层实践基地实践1个月。学员安排在省卫生厅认定的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理论培训由各基地统一组织安排,省卫生厅组织的短期强化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方式进行,同时应注重加强学员基层实践基地培训。
(四)培训方式
根据按需分程、注重实效的原则,探索建立导师制和模块化的教学方式;可采取面授、轮转、远程教育、分段教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同时要求各基地要为学员购置统一的教材、搭建网络学习平台,督促学员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五)考核评估。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具体组织综合结业笔试,我局负责具体组织实践技能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统一印制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经费安排
中央补助经费共计10万元,按10000元/人拨付各基地。其中,理论培训人均2000元,临床培训基地人均7200元,基层实践基地人均800元。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工作中所需的学员生活补贴、培训基地师资带教补助等。
四、项目执行时间
(一)、2013年12月底启动。按照选拔对象条件和名额分配指标,组织遴选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二)、2014年1—12月。学员在2014年1月10日前到所安排的培训基地报到(包括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进行培训。
(三)、2015年4—5月。省卫生厅厅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工作。
(四)、2015年6月。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于6月31日前,各基地将培训工作阶段总结(见附件3)上报市卫生局科教科。我局汇总市培训工作阶段总结上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五、项目管理、监督与评估
市卫生局负责本市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和总体评估。
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业务指导,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考试考核等有关具体工作。
六、其他
(一)培训基地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强化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培训模式和方法,我局针对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促进培训质量不断提升。
(二)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严禁挤占挪用。
(三)学员选派单位要保证学员的学习时间以及学员培训期间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
(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已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学员培训结束考试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度的规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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