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基地学科标准中医(全科)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
一、培训学科基本条件
(一)学科所在医院基本条件:
1.医院科室设置基本齐全,包括中医内科(或3个二级学科)、普通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眼科、急诊科、全科医学科(或具有全科医疗功能的科室,如老年科、保健科等)及辅助科室(包括心电图、放射科、B超室、中药房或配送服务等)。
2.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数≥45项
3.医院主管领导需经全科医学相关知识培训,对全科医学学科认识清楚。
(二)轮转科室规模:
中医内科(或3个二级学科)、普通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等轮转科室的床位数不少于20张;平均住院日不大于14天医,学.全.在.线.提供.;各轮转科室年收治病人数不少于500人次。其他轮转科室以开设门诊为主。
(三)诊疗疾病范围和开展手术:
各轮转科室所收治的病种以及临床操作技能应能够满足《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的要求。
(四)基地所具备医疗设备、实验室和手术室医,学.全.在.线.提供.:
所具备的医疗设备、实验室和手术室应能够满足《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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