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条件
(一)具有满足中医住院医师社区实践培训所需的全科医学诊断、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等临床科室设置或相应功能。
(二)建立社区健康促进网络,利用社区资源开展中医药服务,有1.5万人以上管理人口和完整的服务记录。
(三)具备基本的教学设备和教学场所。具有满足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有互联网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和设施。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医,学.全.在.线.提供.,职能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职责分工明确。
(二)建立健全培训基地的组织管理、教学管理、人事财务管理以及考试考核制度等。
(三)基地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负责培训工作。基地责任医师在社区卫生服务和教学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师资队伍
(一)具备满足社区实践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师资构成比例合理,指导老师与培训学员比例不低于1∶2。
(二)指导老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医,学.全.在.线.提供.,接受过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具有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
(三)指导老师应熟练掌握中医学知识和技能,并有较丰富的中医诊疗和带教经验。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七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委托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具体实施。
第八条 申请和受理
一、申请资格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医疗机构,均可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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