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细则
儿科学是一门涉及面广、实践性强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医.学全在.线提供.,也是培训合格的儿科医师的核心科室.加强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儿科以及相关科室建设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实现儿科医师培训目标的重要保障.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儿科细则要求和培训基地标准总则规定,制订本细则.
一、儿科基本条件
1.科室规模
(1)总床位数≥150张.
(2)年收治病人数≥3000人次,年出院病人数≥3000人次.
(3)年门诊量≥20万人次.
(4)急诊量≥1万人次.
(5)床位使用率≥85%.
(6)床位周转率145.
(7)平均住院日7~14天.作为培训专科,应具有同时接纳30人培训(每年10人)的容量,并提供参加
二、儿科师资条件
1.人员配备
(1)指导医师与受训者人数比例应达到1∶2.
(2)科室内主任、副主任与主治医师人数比例达到1∶2∶4.2指导医师条件儿科指导医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医.学全在.线提供.,从事儿内科专业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10年.能指导住院医师“三基”训练,培养住院医师的临床思维、专业外语、科研意识、人际沟通等综合能力.其中主任、副主任医师人数达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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