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细则
康复医学科是一门涉及面广、实践性强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也是培训合格的康复医学科医师的核心科室.加强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康复医学科以及相关科室建设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实现康复医学科医师培训目标的重要保障.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康复医学科细则要求和培训基地标准总则规定,制订本细则.
一、康复医学科基本条件
康复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应设在三级医院中医,学.全.在.线.提供.,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科室规模
(1)总床位数:综合医院≥30张;专业康复中心或康复医院≥50张.
(2)年收治病人数≥340人次.
(3)年门诊量≥2800人次.
(4)急诊量:康复医学科急诊量不作要求.
(5)床位使用率>85%.
(6)平均住院日:综合医院≤28天;康复医院:45~90天(根据不同残疾种类
而定).
二、康复医学科师资条件
1.人员配备
(1)指导医师与受训者比例≥1∶2.
(2)康复医学科指导医师组成:正高医,学.全.在.线.提供.、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师之和与医技(治疗师)人数的比例为1∶5;主任医师人数≥1名.
(3)培训基地专业研究方向应≥2个.
2.指导医师条件
应同时符合以下3基本条件:
①获认证的康复专科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②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3年以上;
③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的数量>1篇.3学科带头人条件作为康复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的学科带头人,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康复医学专业的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超过10年.近3年来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或国家级杂志上发表临床学术论文≥2篇,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与本专业相关的临床科技成果奖励,或目前仍承担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临床科研项目,有独立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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