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合理用药原则
1.有明确的指征,选择对胚胎/胎儿无害的药物。
2.用药时清楚了解孕周,严格掌握剂量,及时停药。
3.使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时要权衡利弊。
4.决定用药时,选择同类药物中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
5.早期妊娠用药时要非常慎重,对于非急性的疾病,可以暂不用药。
致畸药物
FDA妊娠期用药对胎儿危险度分类
A 有人类为对照组证明对胎儿无危险医学.全在.线搜.集 . www.lindalemus.com
。属此类者仅少数药,例如多种维生素等。
B 在动物实验中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动物实验证明对胎儿中曾显示有不利影响,但在人类对照组中无此作用。有几种常用的药物属于此种,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索类药物都是B类药物。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索、红霉素也是B类药。
C 对动物和人类无恰当的研究,或者动物实验对胎儿不利,但对人类又无可利用的有价值数据。很多在妊娠期所用的药物或处方属于此类。如:利巴韦林有明显致畸及胚胎毒性。大剂量干扰素可增加孕早期流产率,阴道栓剂(奥平)妊娠期禁用。
D 已有证据证明该药物对胎儿有危险,但在妊娠期是否用此药应权衡其利弊。 例如: 卡马西平和本妥英、氨基糖甙类药物例如链霉素等,它们可能损伤第八对颅神经而发生听力丧失。抗癫痫药中不少是D类药;在镇静和催眠药中地西泮、氯氮平等都是D类药,如孕妇在早期妊娠时有妊娠反应及失眠等症状,不能给予该类药物。至于抗肿瘤药几乎都是D类药,在妊娠期禁用。在中枢神经系统药物中的镇痛药,小剂量使用为B类药,大剂量使用则为D类药。
E 已证明妊娠期用此药其危险性明显大于任何有利之处。如:胺哌啶酮(反应停)、烯雌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