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周期复评方案
浙卫便函〔2014〕65号
各市、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有关高等院校,省级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实效,根据《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周期复评和2013年度培训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现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周期复评方案》和《201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年度考核方案》印发给大家,请各地卫生局(卫生计生局)及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执行。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周期复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根据《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要求,特拟定了培训基地周期复评方案如下:
一、周期复评的范围
由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定的第一批建设满3年的省级、市本级所属的培训基地和培训学科,共69家培训基地、598个培训学科,见《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周期复评名单》(附件1)。全科医学学科包含联合的社区实践基地和公共卫生实践基地,共同参加周期复评。
二、周期复评的依据
《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办法》、《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科标准细则》、《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的通知》。
三、周期复评的程序与方法
(一)提出申请。各培训基地登入“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zjgme.org.cn),进入基地复评模块,完善基地基本信息,按要求填写《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周期复评申请表》(附件2)、《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周期复评自评表》(附件3),并上传培训基地建设3年总结报告。培训学科分别由各学科账号登录,按要求填写《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周期复评自评表》(附件4),并上传培训学科3年总结报告。全科医学学科需另填报《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实践基地周期复评自评表》(附件5)。
(二)资料审核。培训基地与培训学科申请材料填报完毕后,由培训基地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相应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审核后统一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医疗单位直接上报。
(三)现场核查。组织专家对所有参加周期复评的培训基地和培训学科进行现场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形成专家组周期复评意见,并初步核定培训学科和培训规模。
(四)会议评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专家组会议,根据现场核查专家组意见,对周期复评的培训基地和培训学科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包括三种,一是周期复评合格:继续保留培训基地或培训学科的资质;二是周期复评基本合格:暂停其招录资质,限期整改,待其达到要求后恢复其招录资质;三是周期复评不合格:取消培训基地或培训学科的资质。
(五)公示公告。评审结果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后,以文件形式公布评审结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