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14所医院25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4〕15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认定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14所医院25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通知》医学全在.线.提供.,四川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14家医院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同意认定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6所医院的10个专科为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附件1);同意认定江油市人民医院等9所医院15个专科为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联合基地(附件2)。
为切实加强培训基地管理,确保培训质量,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凡认定为“基本达标”的培训基地,要认真按照《四川省普通专科医生培训基地标准》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改。省卫生厅次年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开展
招录工作。
2.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培训质量,采取措施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省卫生厅将把培训质量情况纳入基地动态管理,凡学员结业综合考核合格率低于全省当年平均合格率25%以上的,省卫生厅将取消培训基地资格。
3.对联合申报建立的培训基地医学全在.线.提供.,牵头的三甲医院要按照省卫生厅规定统一管理,严格要求。对联合基地培训工作实行统一招生录取、统一培训计划、统一教学安排、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考试考核,不得各自为阵,放任自流,要确保学员在牵头三甲医院(基地)的培训时间不低于总培训时间的三分之二,以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和培训质量。
附件:
1.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6所医院10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
2.江油市人民医院等9所医院15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联合基地名单
四川省卫生厅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