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阶段性的临床技能考核,评价参加规范化培训人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状况,了解他们的临床知识技能应用能力,评估住院医师阶段规范化培训的实际效果,检验各培训基地的临床带教质量,从而进一步增强各级医疗机构对住院医师阶段临床技能培养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参加规培人员加强临床技能训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正确引导全科医生医.学全在.线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报考条件
参加考核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我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细则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临床实践和临床能力训练。
(2)通过2014年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的阶段理论统考,成绩合格。
(3)往年通过江苏省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的阶段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但未参加临床技能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三、考核形式与时间安排
今年的临床技能考核继续实行统一考核模式、统一考核方案、统一考核时段、统一评分要求。全科医生与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命题及考务工作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厅直属医院,参加我省规范化培训的部、省属医院(含在宁单位),驻苏部队医院及民营、学校、厂矿等系统外医院,均按属地管理的要求,由所在省辖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考核医.学全在.线提供.。
本次考核采用多站式的客观结构化考核形式。为强化对规培学员临床知识技能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考核,检验各培训基地的临床带教水平,各市卫生局在考核过程中应倡导并推行真实场景和床边考核的测评方法。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考核内容,各考点也可借助模拟教具、多媒体教学系统、动物实验或标准化病人等辅助考核手段。
请各市卫生局于6月28日至7月13日期间完成临床技能考核工作,全科医生与住院医师的考核成绩于7月18日前分别报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和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附表一)。
四、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案
(一)依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中要求的普通专科培训内容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中要求的全科培训内容。住院医师培训阶段临床技能考核侧重于考察本二级临床专科重点疾病诊疗技术的掌握情况和应用能力。专科医师培训阶段临床技能考核的考核项目及内容参照第一阶段,命题范围以本三级临床专科为主,适当提高考题难度,侧重临床思维的考核。
(二)住院医师培训阶段考核方案按照我厅委托江苏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修订的《江苏省全科/住院医师阶段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方案(2014版)》执行(详见附件)。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的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方案为九个站点,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站:影像学检查判读。根据各专业特点选择相应影像学检查,包括X线片、CT片、MRI片、超声图、核素显像图等影像资料,利用多媒体演示,同一考试科目的考生同时进行,考试时间为20分钟。评分要点为简要描述、诊断等。
第二站:心电图判读。根据各专业特点选择相应心电图,利用多媒体演示,同一考试科目的考生同时进行,考试时间为20分钟。评分要点为简要描述、诊断等。
第三站:临床检验报告分析。根据各专业特点选择相应临床检验报告,包括临床基础检验、化学检验、免疫学检验、血液学检验、微生物检验等报告,利用多媒体演示,同一考试科目的考生同时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评分要点为简要描述、诊断等。
第四站:病史采集。内科考试病例包括心血管系统病例、呼吸系统病例、消化系统病例、泌尿系统病例、血液系统病例、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病例各1题,考生从中随机抽取1题,考试时间为15分钟。评分要点为现病史、既往史、沟通技巧等。
第五站:体格检查。考生对病史采集的标准化病人进行体格检查,考试时间为15分钟。评分要点为系统体格检查和专科体格检查。
第六站:回答问题。结合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的病例,回答考核专家的提问,考试时间为10分钟。评分要点为临床思维、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治疗方案等。
第七站:书写病历。结合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的病例,书写一份首次病程记录,考试时间为20分钟。评分要点为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治疗方案等。
第八站:病例分析。根据所给的病例,解答所提问题,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同一考试科目的考生同时进行。评分要点为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治疗方案等。
第九站:基本技能操作。根据各专业特点选择相应技能操作,如内科考生从胸穿、腹穿、腰穿、心肺复苏等中随机抽取1项,考试时间为20分钟。评分要点为术前准备、无菌观念、操作程序、熟练程度、术后处理等。
整个考试分三部分计分:第一部分是辅助检查判读和检验报告分析,为第一站至第三站,总标准分为100分,其中第一站、第二站标准分为40分,第三站标准分为20分;第二部分是接诊病人,为第四站至第八站,总标准分为100分,每站标准分均为20分;第三部分是基本技能操作,为第九站,标准分为100分。
皮肤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等科目考核根据各学科不同的特点,对站点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考核方案。
(三)专科医师培训阶段考核方案的构架与住院医师培训阶段相同,考核内容由各市卫生局自行制订。
五.评分要求
住院医师各个考核部分的总分均为100分,80分为及格,实行单项淘汰制,即任何一部分不合格者判定为整个考核不合格。全科医学的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在汇总和上报考生临床技能考试成绩时,除报总成绩外,同时报每个站点的成绩,若无每个站点的成绩,则认定此考生成绩不合格。
临床技能考核实行单项淘汰和末位淘汰。临床技能考核合格率(合格率=合格人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以省辖市为统计单位,均不得超过95%,同时要注意各学科合格率的均衡。考核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考点,考核成绩不予受理。
三、考核组织
各市卫生局应成立专门委员会,下设专业组及若干考核小组,成员由本地省级培训基地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每个科目均需按考核方案设置完整的站点,每个站点的考核小组不得少于2名专家,其中主考1名需具备高级职称。考核小组成员应熟悉考核方案,严格掌握考核标准,考核成绩及评定结果填入《考核评分表》(附表二)并签字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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