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解读
一、什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医学院校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内科、外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不同专业方向进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良好临床医疗和教育培训条件的培训基地进行,以在临床有关科室轮转为主,培训对象在经验丰富的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接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育培训,着重培育和提高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能力,达到能够独立、正确、规范地处理临床常见问题,并为今后具备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奠定基础,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人际沟通交流等。完成培训并通过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者,可获得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学全在.线提供.。
二、为什么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国内外长期的医疗卫生工作实践证明,院校医学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合格的医学毕业生,医学毕业生成长为合格的临床医师需要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把医学教育分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即终身教育)三个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住院医师培训萌芽于19世纪末,推行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目前,发达国家及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已建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既需要对招收对象、培训模式、培训招收、培训基地、培训内容和考核认证等医学教育措施做出规范的制度性安排,也需要明确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等相关政策保障。本次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上述内容进行了统一设计,做出了基本的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实现我国医师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有利于为13亿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高水平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特别是有利于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落到实处,从人才培养方面为实行分级诊疗奠定坚实基础。因此,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务实之举,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的有益探索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医学教育赶超国际先进水平、逐步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三、我国为推行住院医师培训开展过哪些工作?
我国住院医师培训始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初,当时北京协和医学院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和总住院医师负责制”。自八十年代起,原卫生部从部分大学附属医院开始试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1993年原卫生部颁发《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1995年颁发《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对于提高临床医师队伍素质、保障医疗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限于以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医学教育发展水平,一些地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培训工作缺乏必要的人事、财政等配套政策支撑,工作推进过程中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培训体系不健全,培训水平和规范程度不一,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城乡基层的医生普遍缺乏接受高水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机会等。200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为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医.学全在.线提供.。
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的进度安排是怎样的?
2014年,结合《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省(区、市)要抓紧建立完善本地培训体系和工作保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考核管理规定等各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财政补助机制;国家层面将开展有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经费支持的培训工作,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基地等给予适当补助。2015年起,各省(区、市)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扩大培训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培训对象基本全覆盖。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培训体系,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全国各地新一代医师的临床诊疗水平和综合能力得到切实提高与保障,造福亿万人民群众。
五、哪些人员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凡是准备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证书需要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相关业务能力等而接受培训的人员,均是培训对象。培训对象的身份有单位委派人员、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和研究生三类。单位委派人员是指已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工资关系,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面向社会招收人员是指没与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工资关系,而只是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的人员。研究生是指通过国家全日制医学硕士专业研究生考试而招录的,是院校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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