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学科标准(中医全科)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
一、培训学科基本条件
(一)学科所在医院基本条件:
1.医院科室设置基本齐全,包括中医内科(或3个二级学科)、普通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眼科、急诊科、全科医学科(或具有全科医疗功能的科室,如老年科、保健科等)及辅助科室(包括心电图、放射科、B超室、中药房或配送服务等)。
2.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数≥45项
3.医院主管领导需经全科医学相关知识培训,对全科医学学科认识清楚医.学全在.线提供.。
(二)轮转科室规模:
中医内科(或3个二级学科)、普通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等轮转科室的床位数不少于20张;平均住院日不大于14天;各轮转科室年收治病人数不少于500人次。其他轮转科室以开设门诊为主。
(三)诊疗疾病范围和开展手术:
各轮转科室所收治的病种以及临床操作技能应能够满足《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的要求。
(四)基地所具备医疗设备、实验室和手术室:
所具备的医疗设备、实验室和手术室应能够满足《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的各项要求。
(五)医疗工作量:
培训学科应保证每名受训者在培养阶段的医疗工作量
1.管床数:每个受训者能管理病床≥5张医.学全在.线提供.
2.门诊工作量:每个受训者能够接诊≥20例/日
3.急诊工作量:每个受训者能够接诊≥15例/日
(六)医疗质量:
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2.中医参与治疗率≥70%
3.开展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数≥50种
二、培训学科师资条件
(一)人员配备:
1.指导医师/受训医师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
2.培训学科内带教老师高级职称≥30%
(二)带教医师条件:
1.带教骨干医师必须通晓全科医学基础知识并接受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2.带教师资应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工作10年以上,有一定带教经验。
3.中医师承指导医师须本科以上学历,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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