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细则(康复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专业基地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康复医学科细则》要求和培训基地认定标准总则规定,制订本细则。
一、康复医学科专业基地基本条件
康复医学科专业基地应设在三级医院中,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科室规模
(1)总床位数:综合医院≥20张;专业康复中心或康复医院≥100张。
(2)年收治病人数≥340人次。
(3)年门诊量≥2800人次。
(4)急诊量:康复医学科急诊量不作要求。
(5)床位使用率≥85%。
(6)平均住院日:综合医院≤28天;康复医院:45~60天(根据不同残疾种类而定)。
2. 诊疗疾病范围
(1)疾病种类及例数
疾病名称年诊治例数
神经疾患的康复≥100
骨科疾患的康复≥80
慢性疼痛患者的康复≥30
心肺疾患的康复≥10
其他疾患≥10
(2)临床诊断技术操作的种类和例数
临床诊断技术操作种类年完成例数
各种注射技术200
肌骨超声诊断/心肺运动试验/步态分析100
神经电生理100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3. 医疗设备
(1)康复医学科专业基地专有设备:按照“2011年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
学科及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配置该专业所需的医疗设备。此外,根
据培训要求还可配备以下至少1种专项设备。
设备名称数量
步态分析仪≥1套
超声诊断仪≥1组
C型臂≥1台
(2)康复医学科专业基地所在医院应配备设备
设备名称数量(台)
大型X射线机≥1
彩色超声仪≥1
CT ≥1
MRI ≥1
核素扫描仪≥1
脑电图仪≥1
动态心电图仪≥1
4. 相关科室或实验室
(1)相关科室: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或矫形外科、心脏内科、心脏外科、呼
吸科、放射影像学科、超声科等。
(2)实验室:神经系统疾病、骨科疾病、内科疾病相关的实验室等。
5. 医疗工作量
(1)病房工作期间每名培训对象管床数6~14张。
(2)能保证每名培训对象门诊工作量每年≥100人次(指每位培训对象1年中有3个月在门诊工作时的门诊工作量)。
二、康复医学科专业基地师资条件
1. 人员配备
(1)每床至少配备0.2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的医师,主任医师至少1名。
(2)每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
(3)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4)指导医师与培训对象比例1∶2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
(5)亚专业研究方向应≥2个。
2. 指导医师条件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认证的康复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3)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的数量>1篇。
3. 专业基地负责人条件
(1)应具有获认证的康复专业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康复医学专业的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10年。
(2)近3年来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或国家级杂志上发表临床学术论文≥2篇。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临床科技成果奖励,或目前仍承担地、市级及以上临床科研项目,有独立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
推荐阅读:2014年海南省转发国家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细则汇总
更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内容推荐:
2014年海南住院医师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