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北省首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4〕75号
各有关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中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精神,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16号)要求,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经遴选确定了我省首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4个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4个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临床培养基地)、15个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基层培养基地),现予公布。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以下统称“培训基地”)是承担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培训机构。为加强培训基地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应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管理。
二、培训基地根据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招录计划,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并签订相关培训协议。招收及录取结果应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三、培训基地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规定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lindalemus.com,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条件,确保培训质量。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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